“法官,我现在菲律宾不能购买机票回国,我现在主动履行义务,您能让我购买机票吗”?
12月16日,被执行人朱某某拨通了执行法官的电话,主要提出让家人替自己先履行部分义务,请求法院屏蔽失信黑名单。
申请执行人田某与朱某等三名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市法院调解,被申请执行人朱某对另外两名被执行人10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三名被执行人均不见踪影,未按时履行义务,市法院按照规定将三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执行法官曾多次到朱某家中,其家人表示不知道其准确下落,不愿配合执行。经过网络查控,不动产登记查询后朱某名下暂时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案件执行期限延长。
直到今年12月,朱某因母亲病重,急需返回中国境内,但因其被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而无法购买机票,迫使其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要求履行义务。
当日,其家人送来了5万元执行标的款,在获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市法院屏蔽了对朱某的失信黑名单,朱某才得以顺利回国。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惩戒在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方面的作用,市法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并重点清查处理应发未发的失信名单或发布后未执结又撤销的案件。同时与网易、恩施晚报合作,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力度,扩大社会公众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关注度,提高执行威慑力,让“老赖”们违法成本提高,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