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3月3日上午,恩施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进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传达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雷超对于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法院班子成员、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了市法院2021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市法院将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就如何抓好《长江保护法》在我院的贯彻实施,如何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清江流域恩施段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感,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肖进指出,恩施市法院要紧紧围绕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切实扛起“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政治责任,认真推动《长江保护法》实施,履行好环境资源审判职责,积极回应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的司法诉求,为恩施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一、站位要提高
恩施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共抓大保护”等重要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用“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二、机制要健全
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实际运作,明确专人负责具体事宜。对于涉及环境资源的案件,统一移交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同时根据案件性质分类处置,确保环境资源审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理念要更新
一是要树立全领域保护理念。长江大保护不只是水,还有土林矿山,涉及到其中任何方面,都属于长江大保护的内容,都要严肃对待,认真处理。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用足用活惩罚措施和修复措施。
四、措施要具体
依据地域特色,建设绿色法庭,打造市法院特色品牌。
五、工作要落实
干部要解决问题,“躺平”的干部一去不复返。在新征程上,全体干警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抓好工作落实。
六、宣传要到位
总结好、推介好典型经验、好的做法,积极营造“共抓大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