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 送达公告

袁妮诉谭瑶棣(民间借贷)开庭

来源: 恩施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1-10-29 09:21 点击量: 899

 

谭瑶棣(公民身份号码:4228221985****4512):

本院受理原告袁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2801民初1031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原告起诉要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所欠借款人民币7360元整,并从借贷发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资金占用利息。2.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谭瑶棣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日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定于2022年1月17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商事团队公开开庭审理。望准时到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特此公告

承办人:于永国     联系电话:18307188790

书记员:罗       联系电话:18307188823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