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执行动态

停产不交租金还占用厂房 法院强制腾退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0-06-15 09:19 点击量: 777

6月2日,恩施市法院屯堡法庭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被占用厂房顺利腾退。

2011年,恩施市板桥镇人民政府与恩施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该公司入驻后一直未支付租金。如今,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早已停止生产运营,厂房闲置多年,而双方租赁合同未解除,厂房未腾退,其他有意向的投资者无法入驻,造成资源浪费。

板桥镇政府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要求该公司支付租金并腾退厂房,市法院判决支持了板桥镇政府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对判决置之不理,拒不腾退占用的厂房,板桥镇政府向屯堡法庭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该案执行难度大,能否顺利执结直接关系到申请执行人能否及时有效的利用闲置厂房发挥社会经济效益带动疫情过后的复工复产,而屯堡法庭只有3名干警,无法保证该案顺利执结,受理案件后屯堡法庭第一时间向市法院执行局、沐抚法庭寻求支援。

6月2日屯堡法庭干警会同从执行局、沐抚法庭抽调的干警一同参与本案执行。执行干警分工明确,根据事先准备的执行预案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

强制执行前,执行员通知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到场参加座谈,再次告知其拒不腾退可能承担的相关法律后果,力求被执行人能自行腾退。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同意腾退厂房,并当即拆除相关设备自行运走,对不能立即拆除清理的设备及物资,经与申请人协商,申请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三个月的宽限期。

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