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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恩施交投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来源: 恩施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1-12-07 10:32 点击量: 731

     

刘洋

本院受理原告恩施交投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2801民初3480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上午0900分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时间以见报为准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