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执行动态

恩施市法院先予执行快速打通“民生通道”

来源: 原创 时间: 2018-01-30 10:03 点击量: 510

在恩施市人民法院立案的第三天,被告杨某甲、刘某就收到了崔坝法庭作出的裁定书,裁定二被告必须立即移除堆放在公路上的石块渣土,并恢复道路通行。

原来,被告杨某甲、刘某系夫妻,二被告与原告吴某、杨某乙、杨某丙、杨某丁是邻居关系。一条村组公路经过二被告的院坝前的公路并通往四名原告的家中,该公路是四原告出入的必经之路。二被告平日与四原告关系不甚和睦,1月10日,二被告以整修硬化院坝为由在公路上堆放大量的石块、渣土,阻断公路,导致车辆无法通行,严重影响了四原告的生产生活。万般无奈之下,四原告将杨某甲、刘某告上法庭请求排斥妨害,并以情况紧急为由提出了先于执行申请。

 1月17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崔坝法庭立案后,立即会同崔家坝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实地进行走访调查和现场勘验。走访中了解到,当地尚未通自来水,四原告家中生产生活用水均需要通过该公路运送,且四原告均为本地养猪户,存栏的生猪近两百头。现在由于二被告强行阻挡公路,养猪需要的大量饲料和用水无法运输,畜栏里生猪面临断水断粮的困境,所养殖的生猪极有可能全部死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恩施市人民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遂作出了前述裁定。

1月19日,恩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崔家坝镇人民法庭、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卫生院等单位的配合下,对该起排除妨害纠纷进行了强制执行。

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公路上的石块渣土全部清运完毕,堵塞了近十天的道路恢复通行,为养殖群众打通了这条“民生通道”。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