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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开庭公告(恩施州吉御莱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来源: 恩施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2-06-06 16:27 点击量: 4496

 

恩施州吉御莱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苏春霞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鄂2801民初568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7月25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208公开开庭审理。望准时到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承办人:黄大云    

书记员:舒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