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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刘汉炀)

来源: 恩施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2-07-04 08:59 点击量: 5623

 

刘汉炀(422801197211292210):

本院受理原告恩施慕登置地开发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2801民初227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所欠商铺租赁费61580元,并按照约定承担违约金;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日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8月30日9:00时在本院民商事团队公开开庭审理。望准时到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特此公告

承办人:尹学友    联系电话:18307188616

书记员:谭倩倩    联系电话:15071851322

    

                       二二年七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