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芭蕉乡村民赵某因一起健康权纠纷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带至恩施市法院执行局,其妻子石某及另一被执行人黄某及其妻子赵某某闻讯赶来后哄闹法院,想带走赵某……10月20日下午,两对夫妻“老赖”因抗拒执行,其中情节严重的三人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2011年11月16日,覃某与赵某之妻石某在航空路中巴车站内为各自经营的宾馆住宿拉客时发生冲突并相互抓打,后在中巴车站外,赵某、黄某相继与覃某发生冲突,并分别持木凳和瓷砖将覃某的头部打伤,公安机关对二人做出了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11年12月20日,恩施市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覃某诉被告赵某、黄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此后两被告均未兑现赔偿款项。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多次以不在恩施、没有钱赔等理由不到庭、玩消失,直至市法院执行员经过多方打听在武陵国际装饰城找到赵某,出现本文开头一幕。
来到法院后,赵某的态度始终强硬,威胁执行员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黄某等人赶来后也坚称不会履行,黄某的妻子赵某某甚至把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提包打开,露出三万元现金,对执行员挑衅说:“钱我这里就有!我就是不给能把我怎样!”。通过执行员的劝说和利弊分析,四人仍然表示不会给付赔偿款,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市法院执行局当即决定对赵某进行司法拘留,法警执行拘留的过程中其余三人开始言辞激烈,且动手阻止,因此决定对四人均当场拘留。见此情形,黄某之妻赵某某及时认错,因她本人哄闹、阻扰情节较轻,当日教育释放,其余三人则各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
实行拘留后次日,被执行人黄某之妻赵某某一次性交清了全部执行标的款。此案得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