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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告诉你:网恋有风险 转账需谨慎

来源: 民二庭 时间: 2021-09-08 15:52 点击量: 16045

恋人,是互相爱慕、互相吸引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人们谈论这个词语时往往感觉到甜蜜。然而由于恋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性,也常常产生借贷或者投资等经济往来。近日,恩施市法院民二庭接连办理了几起恋人间经济纠纷案件。

抖音相恋数月未见面,为筑爱巢汇款20万

李某系福建人,2019年11月通过抖音短视频与恩施人黄某相识相恋,双方约定于2020年1月在恩施相见,后因疫情原因未能见面。自2019年12月起,黄某便以想在恩施买房为二人共筑爱巢为由,通过购买家电、房屋装修、患病治疗等事由陆续向李某借款共计26万余元。此后,黄某拒绝还款,李某诉至恩施市法院要求其还款。

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本案存在经济犯罪嫌疑,最终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为男友投资助力50万,谁料男友竟是他人老公

王某与张某系情侣关系。自2017年起,张某便以投资等理由向王某借款,王某为助男友一臂之力,分别在小额贷款公司、银行、“安逸花”、“借呗”等平台借款,并将自己多张信用卡交由张某使用。此后,王某发现张某早已结婚,双方遂分手。后经核算,张某共向王某借款50余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提交了张某出具的借条、相关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视频资料等证据,并陈述了借款的缘由和形成过程。最终法院综合认定张某尚欠王某16万余元,该案中部分款项因无转账或其他凭证证明未予认定。

网恋男友上海开店,大方出借15万元10年未还

2010年,恩施女子李某与江苏的万某通过网络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万某自称在上海经营店铺,并约李某到上海其店内参观。此后,万某以资金周转、投资需要等理由向李某借款15万元,李某出于信任将15万元转账至万某账户。借款后,万某仅支付过5000元利息,此后10余年未再还款,2021年李某诉至恩施市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万某立即偿还李某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

陌陌相识三天领证,借款20万元后“跑路

2015年,刘某通过交友软件与山西的李某相识,双方相识后便相约见面,见面后第3天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不久,李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刘某父母借款20万元。而李某数月间便将20万挥霍一空,随即以务工为由离家外出,至今未归,刘某多次联系李某均被拒绝,无耐之下起诉至恩施市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由于恩施并非李某的户籍所在地,双方婚后也仅在在恩施共同居住数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该案已移送山西省某法院处理。

法官提醒:

网络真实但也虚拟,网恋尤其需要谨慎,在未确定对方真实身份之前,切勿透露个人隐私。

爱情是感性的,但生活是理性的。恋爱过程中,双方互有经济往来本属正常,但即使为恋人关系,在借款时也务必充分考虑借款目的、金额大小、偿还能力等因素,尤其是进行大额款项的出借、投资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并注意留存凭证。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可能碍于情面不会让对方出具借条,但是双方之间就借贷或者经济往来的沟通记录、如微信、手机通话等应当谨慎妥善保存,一旦发生争议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