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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特别”的撤诉案件

来源: 原创 时间: 2018-05-15 08:56 点击量: 13772

2018年5月4日    雨

匆忙吃完早餐,我立刻赶到科技审判庭排位准备开庭,碰见同去做庭前准备的小吴,我调侃的告诉她:今儿要在审判庭开个特小的案子。

为什么说“小”?标的额3000元的案子,在咱市法院动轴上百上千万元的案子中间,你说小不小?

这是一起健康权纠纷,说白了,就是打架。打架嘛,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都有错:原告马某与被告陈某一家本是多年街坊邻居。马某在陈某家旁租用门面开小餐馆多年。因泔水桶摆放问题,马某与陈某父母发生争执,在村委会调解后,被告一家当晚又与原告发生争执。拉扯中,被告陈某踢了原告一脚。事发后,辖区派出所拘留了陈某七天并罚款200元。马某被诊断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6天共花费医疗费2000余元。原告马某认为被告一家无理打人,便寻求法律援助,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000余元。

案子到我院立案后,因属于小额诉讼且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立案庭当即将案件移送诉调对接中心,希望能调解解决。经调解员多次与原告沟通,马某态度强硬不予配合。按照程序,诉前无法调解的案件立即进入审理程序,该案便分到了承办法官漆法官的手中。开庭前一天,被告父亲前来表示依然愿意调解,认为本是小事,不必要开庭审理。但当我们尝试与原告沟通的时候,依然得到否定答案,其坚决要求开庭。

8点40分,原告及代理人在审判庭就坐。按照惯例,询问原告是否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回应我们的是原告代理人尴尬的眼神和无声的拒绝。

9点整,被告父亲作为代理人出席。法槌铿锵,庭审开始。

在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并交换证据后,法官询问双方对事实部分有无补充时,原告站起大声质问:“被告打人是否不对?被告是否应当受罚?我要求被告及被告父母一起受罚,我要追究被告一家的刑事责任!……”原告的情绪高涨,大有秋菊打官司的气势。边做记录边暗自观察庭审情况的我在心中大呼不妙,可是法官显然见惯了这阵仗,冷静的对原告的疑问一一释明。“……被告出手打人显然不对,但其已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至于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取决于你被殴打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听了法官的解释后,马某依然认定被告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要对本案撤诉,声称“我不要钱,要被告坐牢”。法官一再释法的情况下,原告仍固执己见,最终本案以原告撤诉结案。

这就完了吗?程序上是的。但承办人认为案子在程序上了了,但事情未解决。从当事人的反应可以看出其法律意识欠缺,认为打人者都要坐牢才算伸张了自己的权利。思前想后,考虑本案被告愿意调解处理,态度比较诚恳,她主动联系早已离去的被告父亲,向其说明用意,虽然撤诉了,但考虑到邻里之间以和为贵,希望被告能够主动承担赔偿责任。随即她又打通了原告丈夫的电话,做起了“庭后”调解工作,向其释明法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几番周旋下来,被告及家人同意手书道歉信一封并全额赔偿。原告及其丈夫也接受了道歉和赔偿。

一桩撤诉案件,最终以和解了结。累吗?谁说不累呢?做调解工作尤须斗智斗勇,费嘴皮子,消耗脑力。案子源源不断的来,比这更复杂、标的额更大的案件多了去了,但是在我们这的一件小案子却是当事人的一件大事啊!

家事案件琐碎、矛盾尖锐众所周知,且当事人多为普通百姓,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法律知识欠缺,这很容易让承办人引火上身。我想起了另一起漆法官承办的赡养纠纷,老父亲在80年代因暴力伤害妻子即被告生母而入狱,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并由母亲抚养幺女,父亲抚养两子。二十年后,父亲年迈无生活来源,又有一子身患残疾,倍感压力下将幺女诉至法院要求从未抚养过的幺女支付赡养费。我院支持了老父亲的诉求。执行中,被告及其母亲认为判决不公,情理难容,遂由母亲起诉两子要求赡养费,开庭前原告及现任丈夫频繁来找她倾诉,要求她帮忙解决两个家庭的矛盾。出于强烈的责任感,承办法官希望能够调解处理两案,但遗憾的是由于老父亲不肯出面,迟迟未收到回应。后来在第二个案件庭审的时候,原告集结了一批亲朋旁听,旁听过程中有人对法院的公正提出质疑甚至出言不逊,场面一度失控。面对质疑和压力,承办人依然心平气和的审理案件,并设身处地的为双方当事人做调解,直到最后曾出言不逊的那位旁听亲属主动向法官道歉,对法官公平公正妥善的处理了这起家庭纠纷,表示极大的认可。

可以说,对家事纠纷的处理更能体现出法官身上蕴含的人文素养和对当事人的关怀,面对越琐碎的矛盾,越是要有海纳百川的气度和格局,法律是严肃的,法律同样是温暖的,我想,民事审判团队的法官们也是一样:既是严肃的,同样也是温暖的。

我为这起特殊的撤诉案件点赞,为我认真又严肃,严肃又温暖的法官姐姐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