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 图片新闻

从点燃火把到拿起法槌,“于”心无愧

来源: 综合办公室 时间: 2023-09-12 10:01 点击量: 2984

6f3c49c6ff7ce1d1d8b22c091995d077.jpg

于永国 ,1982年至1995年在恩施市白杨坪中心小学任教,1995年进入恩施市法院工作,先后在白杨法庭、崔坝法庭工作,现任恩施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四级高级法官。这位1964年出生的老法官,依然坚持在办案一线。

曾经的他用知识为学生点亮人生的火把,在三尺讲台上播撒知识的种子;现在的他,拿起法槌为人们定纷止争,用数十载青春践行司法为民。从人民教师到人民法官,两种不同的职业,两段不同的人生,变化的是工作内容、职业角色,不变的是在平凡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忱初心。

曾经手握粉笔,站在三尺讲台上,而今身穿法袍,走上审判席。在于永国看来,法官和教师一样都是神圣的职业,都是良心活,需常怀敬畏之心。在某银行与郭某、杨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郭某、杨某这一对年轻的90后夫妻,因为做生意亏损,后来又由于疫情的影响,找不到稳定工作,一家人一直处在“吃老本”的状态,二人之前按揭购买的房子也因此断供。因为没有按时偿还贷款,银行一纸诉状将二人告上了法院。

“年轻人的路还很长,只要还没有完全趴下去,就还有站起来的机会,我会尽力帮你协调好这个事情,尽量让你的损失降到最小。”在送达过程中,听着郭某哭诉自己的不易时,于永国宽慰道。

开庭时,于永国向原、被告双方讲明了调解的好处,说明如果银行强制要求被告一次性还清欠款,就成了一场没有赢家的游戏,被告肯定会财房两空,银行也有可能面临亏损。被告履约还钱,原告作出一定让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于永国的耐心劝说下,银行做出了一定让步,表示如果被告在三个月期限内将之前欠付的本息还清,后续可以还是按《个人借款及抵押合同(购房贷款)》按月还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之前有一个年轻人也是因为断供被起诉,但是一直不能联系到他,为了让他的损失降到最小,我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他所在的村委会,通过村委会才联系上他,最后也将他们的案子调解成功。”在原被告签署调解协议时,于永国笑着说道。


9月刚到来,于永国就已经收案193件,结147件,结案率76.17%。繁重的办案压力没有抹去他脸上的笑容,对他而言,老师也好,法官也好,讲台上需要用心说话,审判台上同样需要用心说话,说话的地方变了,可是他的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无私奉献从没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