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 送达公告

开庭公告(熊钟媛)

来源: 恩施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1-12-06 15:01 点击量: 600

众信易联(武汉)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W2NY7H),杨荣(公民身份号码:422828198507142996):

本院受理原告熊钟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2801民初925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劳务工资人民币52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日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定于2022年2月25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商事团队公开开庭审理。望准时到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特此公告

承办人:叶丹     联系电话:18307188871

书记员:覃娥     联系电话:13403080019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