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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

来源: 综合办公室 时间: 2024-04-07 15:40 点击量: 311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4月7日上午,恩施市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进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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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亚解读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各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庭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困难、下一步创建打算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整合基层解纷力量,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有力手段,全院上下要锚定争创目标,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工作。

一是高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魂”和“纲”融入法院各项工作,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持续提高人民法庭建设水平。

二是高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各法庭要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对照6个方面的创建考评标准和20项创建考评指标要求,结合各法庭自身情况和辖区特点,坚持高标准高要求,主动谋划制定符合本庭实际的创建方案,有效推进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特色化建设,做到庭庭参与、庭庭争创,

三是高强度狠抓工作落实。各人民法庭和创建专班成员单位要紧扣时间节点,对标考核指标,细化工作部署,明确主体责任,压实责任链条,高质量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切实推动创建活动见行见效。

四是高效果取得创建成效。积极探索工作新路子,着力构建人民法庭工作新格局新亮点,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的品牌法庭。以推介选取成绩突出、亮点明显的人民法庭为契机,总结工作经验,推介工作成效,形成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良好态势。

五是高质量给予奖惩得失。针对人民法庭工作特点和规律建立考核机制,把好“方向标”,用好“指挥棒”,以考核机制改革激励担当作为,推动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办案最公正、解纷最高效、服务最便捷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标杆法庭。

全体院领导,各人民法庭庭长、巡回审判庭负责人和创建专班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