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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人民法院 关于设立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通知

来源: 立案庭 时间: 2022-10-11 17:11 点击量: 6023

恩施市人民法院

关于设立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服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持续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切实提升中小投资者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恩施市人民法院决定在本院设立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解放思想作为推动优化营商工作的突破口,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担当为市场主体打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化解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

(二)平等自愿原则。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其他合法权益,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高效便民原则。强化信息技术深度应用,定期开展座谈会了解工作状况,提升纠纷解决效率,尽可能降低当事人纠纷解决成本。

三、实施内容

为切实推进诉讼执行“一站办通”,优化中小投资者营商环境,节约中小投资者诉讼成本,特成立“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设立在立案庭,由立案庭进行统一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办理涉企诉讼执行案件一站式服务。

(一)开设集约化服务。服务中心对涉中小投资者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并进行特殊标识,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当事人可以完成立案、案件查询等程序性事务的全流程办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诉讼执行案件的平均用时。

(二)组建专业办案团队。服务中心与速裁中心、执行局对接,打造涉中小投资者专业审判、执行团队,对标的额不大、事实清楚、当事人同意调解或其他紧急、涉中小投资者案件进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明确职责,强化统筹调度,实现团队管理精细化和专业化,提升办案质效。

(三)推行电子化送达流程。服务中心加大电子送达的宣传力度,提高当事人对电子送达的接受度和信任度;立案庭在登记立案时,必须向当事人做好电子送达的释明、告知工作,引导当事人规范填写《送达地址(电子送达)确认书》,准确收集填写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信息、手机号码;实行办案系统与案件信息及时反馈短信告知当事人,方便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进展,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加强诉调对接力度。服务中心要积极与恩施市联合专业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工作室等调解组织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加大委派力度,切实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一站式诉讼执行服务。

四、工作要求

充分认识设立服务中心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加强服务中心运用推广,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不断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该项工作走深走实。

 

 

 

恩施市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