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执行动态

两家法院协同善意执行 助力外地企业扎根恩施

来源: 执行局 时间: 2021-02-05 08:55 点击量: 12160

“法官,我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将标的款14万元转到法院账户了,请您核实一下。非常感谢恩施法院、宣恩法院,对我们企业的支持,我们也将按照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2月1日午休时间,恩施市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了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的电话。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还感谢恩施、宣恩两家法院?这是咋回事呢?

原来,宣恩某玻璃公司现为浙江商人李某接手经营,因接手前疏忽大意,没有与前手经营者了解好公司的经营状况,导致欠债,公司在恩施法院及宣恩法院均成了被执行人。

恩施市法院执行局通过现场多次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了解到公司因受疫情影响,生产勉强维持,且经营人为浙江商人,于2018年到恩施州宣恩县发展,实属不易。

一方面,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案件必须执行;另一方面,强制执行必然导致该玻璃公司倒闭。执行法官先后四次召集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说理下,愿意接受被执行人公司分期履行。

办案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恩施州宣恩法院亦将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官遂前往宣恩法院,沟通本案的前期执行情况及处理方式。宣恩法院执行法官对恩施市法院的作法深以为然,表示在被执行人公司能对该院执行案件分期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贸然强制执行。

恩施法院、宣恩法院执行局联动,经过多次磋商调解,多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