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人民法院
关于设立“恩施市人民法院驻市综治中心巡回审判庭”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结合巡回审判庭所在地常住人口、市场主体较多的实际,经恩施市委同意,本院决定设立“恩施市人民法院驻市综治中心巡回审判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公地点。巡回审判庭设在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市府路9号原红江小学院内,内设办公室、调解室、审判法庭。
二、受案范围。受理小渡船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本院具有管辖权的民商事纠纷和司法确认案件。环境资源保护类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清算类纠纷以及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由院机关统一立案受理。
三、启用时间。巡回审判庭定于2022年7月4日开始受理相应案件。
特此公告
恩施市法院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