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恩施市法院利用轻刑快审机制成功审结两起危险驾驶案,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同步直播,来自23家客运公司的60余名客车驾驶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被分别带上法庭,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简化庭审程序,提高审判效率,两个案件庭审共用时40分钟,案件均当庭宣判,两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
今年5月15日,被告人李某驾驶恩施某客运公司中型普通客车搭载学生及家长,车辆在行驶途中被巡逻交警拦停检查。经现场核实,李某驾驶的车核定载客人数为19人,实际载客47人,超载28人,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今年10月6日,被告人张某驾驶小型村村通客车,载客行驶途中被巡逻交警拦停检查。经现场核实,其驾驶的车辆额定乘员7人,实际载客15人,超载8人,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终,被告人李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被告人张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半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以来,市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合力对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实现快审快结,共办理轻刑快审案件23件,平均8个工作日审结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