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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人民法院健全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创建改革方案

来源: 院营商办 时间: 2023-06-22 15:55 点击量: 5856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案件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形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3〕4号)的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创建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标先进改革区经验做法,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建立健全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强化善意依法行政,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计划今年内建立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提高发出司法建议的质量,加强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联动机制,采取事前沟通、事后监督与反馈以及设置一定的考核与奖励机制,以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和反馈率,从而全面提升恩施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事前沟通,加强府院联动

法官拟发送司法建议之前,应当提前与行政机关做好沟通交流,针对行政机关存在的行政程序疏失错漏、法律适用错误、怠于履职等问题,以个案司法建议或综合性司法建议的形式提出工作建议,必要时可抄送该单位的上级机关或主要部门。

(二)事后回访与反馈

 针对不同类型的司法建议书,规定一个具体的反馈日期,督促相关单位查漏补缺、修补漏洞、切实改进工作。同时法官应当主动回访,通过在政府与法院之间建立司法建议专项联席会议机制,就司法建议书的内容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听取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书的内容的意见。对反馈不及时、不切实落实的行政机关,经提醒警示拒不改正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的上级部门或者纪委监委反映情况。

(三)考核与奖励

设立年度考核标准,以司法建议的内容是否具有实效性与可操作性作为考核标准,引入同行政机关的协作联动机制,确立相应的奖励机制,针对优秀的司法建议书,及时进行表彰。

 

三、工作步骤

司法建议书发出及反馈流程:

1.在案件办理或日常工作中发现行政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着手草拟司法建议书。

2.向审判管理办公室报备,统一编号,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

3.限定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书作出回复的时间,在期限内督促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书内容进行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作出书面回复。

4.对发出的司法建议书进行考核,对优秀的司法建议书进行表彰。

四、任务分工

(一)牵头部门:恩施市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司法建议书的编撰与发送,并督促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时对司法建议书进行落实并书面回复。

(二)责任部门:1.院审管办负责统计备案司法建议书发送情况,并对司法建议书进行统一编号;2.院审管办负责优秀司法建议书的评选。3.院政治处负责对优秀司法建议书进行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

行政诉讼司法建议书全覆盖机制是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市场主体注入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窗口”工程。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创建活动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院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新时代背景下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促进建立健全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部门间要协同配合,助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二)加强督办落实,力争落地见效

院审管办要加强将对发送的司法建议书的数量与质量督办,并纳入年度部门考核,确保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建设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强化结果运用

宣传工作是行政工作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桥梁。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建立后,行政庭对于典型有宣传意义的案例与司法建议书报送院办公室,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客观公正的评价我院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塑造和展示人民法院和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帮助人民法院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

 

恩施市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