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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杨法庭成功调撤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

来源: 原创 时间: 2017-12-27 09:06 点击量: 595

“你好!”一上班恩施市法院白杨法庭立案窗口出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脸上的褶子都带着笑意,小曹一下子就认出这是前几天那个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的原告张某,“我是来撤诉的”他继续说。

原来,原告张某与被告邓某是同村。10年前,邓某因离开该村同子女生活,便与张某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山林、田地转让与张某,张某支付转让费6900元,同时还约定自2008年邓某的粮补由张某领取。山林的流转如约履行,但房屋过户和土地流转的手续邓某一直未配合张某办理。2010年起,邓某还另行办卡领取每年粮食补贴金。在村委会的多次调解未果下,原告张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2007年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

矛盾不是单单判决协议有效或者无效就能解决的。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邓某之所以不愿履行协议内容,是想要回其中一块田地,自己已年过半百,叶落归根的心思更加浓烈。通过庭审“唠嗑”,原告张某也直接表达出愿意退让一步的意思,毕竟是邻居,对方的心情他愿意理解。承办法官说“说到底,你们还是老伙计。以后老邓回老家盖了房子,家里饭熟了,还是会吆喝老张一起喝口小酒老张在家里看着电视,也会邀请老邓磕嗑瓜子、侃侃大事小事”邓某和张某相视一笑,恩仇尽泯。庭审最后,承办法官给了双方十天的调解期间,自行办理田地和房屋过户手续……

原告张某递来他的撤诉申请书,表达感谢之后便走了。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小个子的淳朴的农村人。有些包容,与身份地位、经济能力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