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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群众满意

来源: 恩施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14-07-07 17:02 点击量: 3710

一切为了群众满意

自今年2月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市法院党组把执行工作时时抓在手上、刻刻放在心上,以“紧急集合”、“特事特办”的方式快速执结了一起引起上级法院领导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的排除妨害纠纷案,同时带动调撤一起合同纠纷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求救信”引发的信访案

2014年3月18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武星院长收到了一封省城袁某发来的求救信,反映其案件在市法院执行不力,请求救命。武院长迅即将情况批转市法院,要求尽快执行到位。市法院清理了全院的执行案件,但并未发现袁某的案件。一个星期后,袁某的姐姐来到市法院代为申请执行,市法院这才发现,袁某申请排除妨害的案件根本没有进入执行程序。经审查,袁某申请执行符合条件,予以立案。3月31日,案件移送至执行局,执行人员阅卷发现,申请人袁某年近六旬,无配偶、无子女,孤身一人且是一名癌症晚期患者,正在武汉住院治疗,急需治疗费用救命的情况基本属实。执行人员立即向被执行人谢某发出限期履行的执行通知书,并着手调查案情,制定强制执行工作预案,执行工作忙而不乱地运转起来……

租赁宾馆起争端

袁某在恩施市民族路有一栋三层小楼,2008年4月,袁某将房子租给谢某开家庭宾馆,2013年4月30日租赁期届满。袁某此时已疾病缠身,欲依合同收回房子将其变卖用于治病,谢某以种种理由继续占有袁某的房屋,又不交租金。袁某遂一纸诉状将谢某告上法院,市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1、限谢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腾退并返还房屋给袁某。2、自2013年5月1日起,按每天82元的标准支付袁某的经济损失至实际归还房屋之日止。谢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4年3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收到判决书后,谢某又以其对宾馆进行了装修为由将袁某诉至市法院,要求袁某赔偿其损失,并已申请对房屋装修情况进行司法鉴定。而袁某此时已病情恶化,急需收回房子变卖治病,她想到可能旷日持久的诉讼,病情耽误不起,心急如焚。于是,她还未申请执行就向上级法院领导发出了求救信。

连夜部署定方案

4月28日,正当袁某一案的执行工作紧锣密鼓进行之际,市法院听说最近有个女人在舞阳坝天桥举着两幅锦旗哭诉,大意是市法院法官是贪官、不公正,领导人要得癌症……这个女人是谁?她要反映什么事?市法院是不是有什么工作不到位?她是否还会这么做?该如何应对?经多方了解,得知系袁某的姐姐所为。王院长连夜主持召开紧急会议,汇总相关情况后认为,此案的执行是及时的,没有任何程序瑕疵,执行法官也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王院长指出:虽然我们的执行工作没有问题,但鉴于申请人病情危急,情况特殊,群众不满意的就是我们亟需加强的工作。一定要迅速执结案件,让群众满意。王院长作出部署,要求用超常规的举措,成立专班,分成三个小组,第一组由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向大成带队连夜赶往武汉,看望慰问申请人袁某,向她详细通报前期执行工作情况,征求其对谢某诉其赔偿装修损失一案的意见,争取用调撤结案的方式化解矛盾;第二组由专委黄绍阶带队正面接触被执行人,从情理法并重着手促使其自觉履行,同时制定详细方案,准备强制执行;第三组由执行局副局长伍伟带队,连夜找到袁某的姐姐,做思想工作,收回其制作的锦旗,劝导她以正常、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

安排既定,已是深夜22时30分。执行局向局长一行驱车一头扎进茫茫夜色中,向武汉某医院疾驰而去;黄专委带领强制执行专班详细阅卷,制定方案;伍伟等人则在城区大海捞针般寻找袁某的姐姐。

“特事特办”见成效

向局长一行赶到武汉后第二天清早就赶到了袁某的病床旁,表达了市法院的慰问,详细通报了前段执行工作情况及下步安排,征求其意见。袁某表示,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没有意见,十分感谢,要求谢某迅速将占用的房屋返还并赔偿损失,愿意用正当方式表达诉求,对赔偿装修损失一案愿意接受调解;黄专委等人分析案情后于次日上午正面接触被执行人谢某,告知其申请人生命危在旦夕的情况,并对被执行人谢某夫妇依法训诫,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否则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慑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谢某夫妇答应一周之内腾退房屋,并愿就起诉赔偿装潢损失一案予以协商;伍伟等人在夜色中开始了大海捞针般地寻找袁某的姐姐。他们都不认识袁某及其姐姐,也不知道她们是否还在恩施,住在什么地方,如何联系,即使联系到了她们是否会见面,是否还会采取过激行为。经多方打探,终于得知了袁某的姐姐身在恩施,并找到了电话号码。费尽周拆,高度戒备的袁某的姐姐终于同意见面。见面后得知,袁某姐妹均长居武汉,对执行工作并无意见,而是怀疑其代理人未尽职责,孤身一人的妹妹生命危在旦夕,而谢某又提起诉讼,想到还要鉴定、判决、上诉,又将是旷日持久的等待。眼看妹妹病情恶化,情急之下,袁某的姐姐赶到恩施,在舞阳坝天桥展示诅咒法院工作人员,抹黑法院形象的两面旗子,希望借此引起重视,向法院施加压力,并且打算到省委省政府展示,把事件影响扩大化。经过伍伟等人耐心做工作,袁某的姐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但她又担心交出旗子后会成为法院处罚她的证据,反反复复不愿交出来,一会儿说放在市医院,一会儿又说在六角亭或舞阳坝,一会儿又说回去自己烧掉。伍伟等人继续对其攻心,袁某的姐姐终于放下戒备,交出旗子,并书面承诺不再做类似的事情。

执行到位皆欢喜

4月30日,袁某的姐姐作为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与谢某进行了协商,经黄专委、执行法官康存伟等人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谢某于5月8日前全部腾退房屋,并赔偿损失三万余元,袁某也作出让步,用补偿谢某装修损失的形式让步4000元。同时,谢某就另案起诉袁某要求赔偿装修损失一案予以撤诉。

5月7日下午,黄专委一行在民族路现场监督房屋腾退完毕,款项交付完毕,谢某也已就另案撤诉。执行法官康存伟问:“这么执行你们满不满意?”袁某的姐姐连声说:“满意、满意,非常满意!你们真是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官、青天再世!在舞阳坝的事是我错完了,真对不起你们。”至此,短短几天时间,一件引起上级法院领导关注,社会传言沸沸扬扬的难案,在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专班连续奋战下特事特办,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