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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周小宇诉恩施州铭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见)

来源: 恩施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2-01-12 09:56 点击量: 306

     

恩施州铭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见

本院受理原告周小宇诉被告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2801民初11704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00分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时间以见报为准

20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