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市法院新塘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彩礼纠纷。
家住红土乡的范某与余某经人介绍相识,认识不久后于2017年初订婚,订婚那天男方范某给了女方余某家6万元彩礼。
订婚后,范某和余某共同外出打工,由于男女双方都比较年轻,思想还不够成熟,二人未能建立起良好的感情,范某提出要解除婚约,并要求退回礼金。此后,经过多次的争吵,本来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纷,转变成为两家人的针锋相对,结婚是不可能了,范某就解除婚约后的彩礼纠纷将余某一家告上了法庭。
庭审过程中,余某一家对范某主张的退还彩礼一事不持异议,但女方余某认为双方产生纠纷期间范某采用各种手段侵犯了自己隐私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等,要求范某赔偿损失,消除影响。在调解的过程中,由于双方存在对立情绪,态度强硬,互相指责,调解陷入僵局。
红土乡大河沟村党支部书记文云召的到庭,让调解工作看到了曙光,在村支部书记的帮助下,办案法官对双方又做了详细的了解和调查,从双方争议的焦点入手,认真梳理并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使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做双方工作,最终双方考虑到同为本村村民,范某为自己以前索要彩礼所采取的不适当方式向余某一家真诚道歉,最终双方同意了办案法官的调解方案,一场彩礼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