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恩施市文化摩尔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诉你追偿权纠纷八案, 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2801民初2546、2583、2549、2548、2547、2544、2539、2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