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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恩施市美舍家居店)

来源: 恩施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2-06-23 09:46 点击量: 6086

 

恩施市美舍家居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2801MA4E0JWH1R):

本院受理原告张锦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2801民初80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定金6720元,退还货款1344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日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定于20228月10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望准时到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特此公告

承办人:张久福      联系电话:1830718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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