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黄先林:
李正文诉你及董菊萍、恩施市菊萍商贸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2801民初73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联系电话18307188680)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二份,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具体时间以登网日期为准)
承办人:朱 晖 联系电话:18307188680
书记员:陈邵阳
联系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