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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六诉八结五十九 集中执行初见成效

时间: 2016-10-31 17:09 点击量: 1287

截至2016年9月14日,恩施市人民法院集中执行第一阶段工作已经完结。为期一周的时间里,市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坚决打击各种老赖行为,其中司法拘留6人,涉拒执罪刑事自诉立案5案8人,结案59件,在市法院执行工作上创下新的战绩,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在本次大执行活动中,周家强、董世伟等6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执行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仍拒不履行,市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被拘留后,董世伟履行的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将欠款交到法院,由法院转交申请人。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此,小编要提醒各位老赖同志,并不是受到刑事处罚就不用履行法院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本次集中大执行中,有5案8人已转为刑事自诉立案,也就是说这8人将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号角已经吹响,第一阶段工作只是小试牛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法院执行局将加大执行力度,严厉依法打击各种老赖行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