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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带醉酒少女至宾馆轮奸 恩施三男子一审均获重刑

来源: 恩施新闻网 时间: 2014-07-07 16:20 点击量: 1493

半夜带醉酒少女至宾馆轮奸 恩施三男子一审均获重刑

半夜时分,恩施城区居民蒲某与他的两个朋友喝酒后在街头溜达时,路遇一醉酒少女,假装提供帮助,结果却将其哄骗至宾馆轮番施暴。记者昨日获悉,经法院一审,在今年初发生于州城街头的这起恶性案件中,3名被告都被处以重刑。

今年2月17日凌晨,家住州城的蒲某与其朋友黄某、张某某在土桥坝一夜市喝酒宵夜后,溜达到一KTV楼下时,看见一妙龄少女独自坐在路边,蒲某便上前搭讪。交谈中,蒲某得知该女姓冉,刚刚因感情问题而借酒浇愁。见其醉意较浓且脸有泪痕,蒲某向朋友使了个眼色,遂对冉某用甜言蜜语进行哄骗,随后又将其扶上出租车,与黄某、张某某一起将冉某带至大桥路某宾馆。一行人登记入住后,蒲某将醉酒的冉某抱进房间,并提议趁冉某昏睡时对其实施奸淫。

就这样,蒲某当着朋友的面,先行对处于醉酒状态的冉某实施了一次奸淫。可是,就在冉某逐渐清醒开始反抗并欲打电话呼救时,蒲某等3人又对其采用打耳光、捉手等暴力手段,让黄某、张某某相继对其实施了奸淫。事后,蒲某等人连夜逃离现场,冉某在亲友们的陪同下报警。

慑于恩施市警方强大的侦查压力,张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伙同黄某、蒲某轮奸冉某的犯罪事实。9月12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以黄某、蒲某、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经一审判决:被告人蒲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被告人黄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