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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法院召开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研判会

来源: 审管办 时间: 2022-05-06 10:27 点击量: 793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多快好省地为群众解决纠纷,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4月22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在第三期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判。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进主持,院领导、院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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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对我院小额诉讼案件立案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适用情况不理想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审管办对如何提升小额诉讼案件质效,发挥繁简分流缓解人案矛盾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一、提升小额诉讼功能认识

人案配比矛盾是制约市法院的严峻问题,要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减少案件积压,就需要更新和转变司法理念,推进小额诉讼工作,实现“当简则简”,保证“该繁则繁”,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二、拓展速裁案件范围

敞开速裁案件“入口”,扩大速裁范围。同时,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程序分流员,与速裁法官自选案件相结合,提升速裁案件识别的准确性。

       三、理顺分案工作机制

应结合实际,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理顺速裁工作机制,完善各环节之间及速裁与小额程序适用的衔接机制,推进诉讼流程再造,发挥速裁功能。

       四、强化工作管理

有效压缩案件办理时间空当,实现审限内提速,缩短办案周期。建立速裁案件专项管理,明确速裁工作目标,制定法官或团队的速裁任务以及考核标准,实现科学量化,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工作开展。

        最后,肖进院长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提出要求:

        第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是深化司法为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资源配置、缓解审判压力的重要举措,各审判业务部门特别是立案庭、派出法庭务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精神,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第二,坚决落实,立案过程中注意甄别,确保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切实得以适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进行程序转批的,务必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做好当事人的释法工作,及时发现并积极解决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三,加大督导,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要作到应适尽适,加强对当事人选择适用的宣传、引导。加快团队整合,明确专人负责,树立“应用尽用”意识,确保小额诉讼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审判管理部门要加强抽查问责,推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