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秩序,恩施市人民法院强化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诚信司法。现我院法官及所有工作人员向您做出庄严承诺,请您监督:
一、公正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二、高效司法。树立效率意识,合理安排工作,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职责,不无故拖延、贻误工作。
三、廉洁司法。遵守廉政规定,不利用法官职务和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案件相关人员的宴请、财物。
四、为民司法。强化服务意识,做好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便民服务,杜绝“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
五、规范司法。严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不过问、干预和影响他人正在审理的案件。
六、文明司法。恪守司法礼仪,注重法官形象,不参加有损法官职业形象的活动。
欢迎您对我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您的监督是共建司法诚信的重要保障。
监督电话:0718—802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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