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石国伟、章云锋带领行政庭、民一庭、立案庭先后走访了恩施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恩施市林业局、恩施市城市管理局等行政机关,就林权争议、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方面的疑难问题、新类型案件进行了调研,充分听取了各行政机关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主动为行政机关建言献策,提供司法意见和法律咨询服务,深受行政机关的好评。
主动服务,促进依法行政。为加强法院审判工作与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各类争议,恩施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通过走访调研,建立沟通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对普遍性问题,以案说法,到恩施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就行政处罚、行政执法问题开展专题讲座。诉讼过程中,对于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的具体行政行为,则坚决予以维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仔细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分析部分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找出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规范现象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对如何依法行政、降低败诉率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其依法行政,增进了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了解,密切了彼此的联系。
加强协调,化解官民矛盾。对于人员较多、争议较大、有可能引发行政诉讼的纠纷,行政庭实行提前介入,主动与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进行沟通、交流,增进双方的理解与信任,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防止事态扩大。认真做好群体性行政案件的立案受理工作,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及时立案;对于不属于法院管辖的历史遗留问题,告知起诉人解决问题的途径,而不是一推了之;对于涉及重大改革政策、难以单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的纠纷,便积极与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对于民事与行政交叉的案件,立案时搞好协调,尽量让当事人少走弯路,减少诉累。如对关于一起房屋确权纠纷案,历时四年诉讼,通过行政庭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沟通和协调,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三年来,通过提前进行沟通、协调,有效化解纠纷在40%以上,有效促进了官民和谐。
积极探索,解决疑难问题。在走访座谈中,围绕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就林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林权纠纷的处理,工伤认定、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的衔接及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赔付、当事人合同约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裁终局等法律适用问题,大家各抒己见,查摆事实、分析法理、剖析疑难案件的焦点,深入探讨了仲裁、审判过程中尚需统一认定标准的业务问题。仲裁院刘院长在会上提出,仲裁与法院两部门就法律法规的理解达成一致、案件层面的操作达成一致,减少了裁审不一致情况的发生,提高了仲裁社会公信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希望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拓展业务合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