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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导讼台” 践行司法为民

时间: 2014-04-03 10:01 点击量: 650

   

为切实便利当事人出入法院,解决进门难、办事难的问题,近日,市法院在二楼大厅新设置了导讼台,推行导讼员首问责任制。

导讼制度是针对人民群众到市法院办理各种事物,导诉员根据来者的意图,引导来者到各办事庭室的对接制度,可作为开庭应诉、查阅档案、领取标的款等诉讼事务的辅助性程序,也可理解为诉讼事务的预备行为。

安检手续的严格容易使人民群众产生“进门难”的感觉。为减少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花费过多精力在找人找门上,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便利行使,市法院摆放路线指示牌,公布全院干警电话号码,设置信访接待室、导讼台,当事人在办事前可通过以上渠道全面了解需要进入的庭室以及准备的相关材料,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将事情办好办完,同时立案庭将根据当事人的诉请,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案件,能调解的实行诉前调解,不能调解的则通知当事人带齐相关材料来院立案。这种灵活、便捷的方式在实践司法为民理念的基础上,将大大缓解“进门难”的困局。

法律知识的缺乏和对业务技术的不了解容易给人民群众造成“办事难”的感觉。在导讼台的书报架上摆放有立案须知、案件审理期限、诉讼须知及举证通知书等资料,方便来访群众可以随时随意取阅,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办事流程。导讼员由各庭室轮流派人担任,其职责范围一是为当事人诉讼指导,释明法律,告知司法救助规定,提示诉讼风险,提供诉讼指南;二是就事项办理的条件、时限、程序、手续等予以告知,并引导到相关庭室办理业务;三是对重大问题或有关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四是对不属于人民法院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耐心解释,并告知到相关单位办理。

导讼制度是市法院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第一项重大举措,既是创新,亦是探索,为提升法院形象,提高服务质量,践行司法为民增添了一抹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