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恩施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及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
(二)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依照法律规定的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以及上级法院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建议,针对审理案件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抓好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本院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七)搞好全院财务、装备、枪支弹药、车辆配备的管理。
(八)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九)负责法院监察工作。
(十)承办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恩施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另有7个基层人民法庭:龙凤法庭、新塘法庭、崔坝法庭、白杨法庭、芭蕉法庭、屯堡法庭、大峡谷风景区法庭。3个办案点:驻金子坝街道办事处巡回审判庭、驻七里坪街道办事处巡回审判庭、驻市综治中心巡回审判庭。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预算收入6231.96万元,比上年减少458.44万元,减少6.85%,主要原因是2025年“两庭”建设(修缮)专项经费预算减少。其中:经费拨款(补助)4999.54万元,比上年增加392.01万元,增加 8.5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727.54万元,比上年增加727.54万元,增加100%;其他收入504.88万元, 比上年减少1577.99万元,减少75.76%。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预算支出6231.96万元,比上年减少458.44万元,减少6.85%。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5291.4万元, 比上年增加138.2万元,增加2.6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76万元,比上年减少589.44万元,减少46.74%;住房保障支出268.8万元,比上年增减少7.2 万元,减少2.61%。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基本支出4138.70万元,比上年减少 323.63万元,减少7.25%,主要原因是 2024年人员经费中包含养老保险上线费用,2025年无此项费用,因此基本支出减少。
(2)2025年项目支出2093.26万元,比上年减少 134.81万元,减少6.05%,主要原因是2025年“两庭”建设(修缮)专项经费预算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307.57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58.66万元,减少16.02%,减少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办公费60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4万元、福利费49.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4.45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7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恩施市人民法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628.8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12.67万元,增加21.83%,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信息化设备购置。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05.81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信息化设备购置,复印纸购置;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2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食堂劳务费。
2025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140.8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3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恩施市人民法院占有房屋面积14940.88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269平方米,其他 12671.88平方米。公务用车2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作为审判机关,恩施市人民法院承担着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作用。根据我院各类审判、执行业务的性质和案件数量,以办案直接成本为依据,设立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项目。项目专项经费主要包括:行政、民事、刑事、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办案车辆运维、聘用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等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670.45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补助)175.2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54.96万元及其他收入440.28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以服务法院日常业务开展为中心,提高公正司法率,保护当事人合法权,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数量指标:全年各类案件受理数≥24000件;全年各类案件审结数≥23000件;案件结案率≥90%;执行案件执结率≥90%。
质量指标: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2%;调解率≥20%。
时效指标:审限内结案率≥90%。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网络信访回复率≥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普法活动群众满意度≥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