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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坚持“四个主动”

时间: 2015-12-07 15:40 点击量: 1140

主动上门征求代表的意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每一份建议,都及时安排一名院领导和相关庭室负责人上门征求意见,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准确了解代表委员意图,掌握建议形成的过程,听取代表委员心声,与代表委员实现良性互动。

   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及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在建议办理前,多方走访群众和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群众意见,掌握实际情况,力求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在建议的办理过程中,主动和代表委员联系,邀请代表委员进行座谈,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如有代表委员不满意之处及时改进,以提高办理质量。

  主动跟踪落实。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有效措施,形成“一把手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直接办理、办事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办理质量,确保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主动反馈答复。为了让代表委员及时了解建议的办理情况,在每一份建议的办理过程中,都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情况,对办理建议的具体措施、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及时进行沟通反馈,最终形成书面答复意见,直到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代表委员满意为止。我们也深知法院工作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一直在路上,希望市人大、市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继续加大对我院工作的监督力度,也衷心感谢大家对我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