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方便啊,现在网上立案只要上传诉状、身份信息等关键材料就可以通过审查,后面的材料补交或者邮寄就行了!法院立案越来越简单了!”
近日,一名案件代理人在恩施市人民法院网上立案时,对法院推出的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连连称赞。
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为当事人立案提供了很多便利,但对于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当事人需扫描大量的材料上传才能立案成功,这让当事人网上立案的体验感打了折扣。为了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方便当事人网上立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恩施市法院推出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
一、什么是网上立案“容缺”受理
原告或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案件、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案件,允许当事人在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时,上传起诉状(申请书)、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材料、当事人主体的材料、授权委托材料以及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等必要诉讼材料。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扫描上传与案件事实争议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网上立案“容缺”受理适用哪些案件范围
恩施市法院网上受理的民商事一审和首次执行案件实行网上立案“容缺”受理。
三、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适用网上立案“容缺”受理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具备以下条件时,可在立案时“容缺”受理:
(一)原告或申请人的起诉或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二)原告或申请人提交的必要诉讼材料齐全,仅缺少可“容缺”的非关键性诉讼材料。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必须提交的诉讼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不适用“容缺”受理。
四、网上立案时必须提供哪些诉讼材料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时,应当上传起诉状(申请书)、与管辖有关的材料、当事人主体的材料、授权委托材料及主要证据材料。
五、哪些材料为非关键性诉讼材料可以“容缺”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时,涉及实体争议的其他证据材料、执行依据中记载事实理由的主文、不必要的评估报告等非关键性材料可不在网上立案平台上传。
六、“容缺”材料补充方式有哪些?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时未提交的其他诉讼材料可通过现场、线上、邮寄等方式提交相关承办部门。
1、现场提交;
2、网上提交: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交;
3、邮寄提交: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79号(立案庭)收,邮编:445000
恩施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网上立案可“容缺”受理机制,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立案环境,推动网上立案工作走深、走实,着力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